
这可能会是一篇招致诸多骂名的博文,若有得罪或伤害同仁之处,敬请谅解!纯属网上闲聊,当不得真。
前些日子与某文化朋友聊天,说起男人好色的话题。但这位朋友却坚定地断言:谁说女人不好色?其实,社会的现实是,我们在“女色”时代高歌猛进的时候,“男色”时代已经悄然而至。
偶在网上百度了一下,发现“男色”这个词,真算是在二十一世纪一个抢眼的热门词了!据某网页称:“男色”已经悄然进入消费圈,而被众多的消费者所接受,当然大部分消费者都女性。

朋友说,现在流行的男人不再是高仓健、周润发、史泰龙之类的硬派小生,而多半是软弱清秀娃娃脸的新锐男人。比如:张国荣的“春光”乍泄、周杰伦的哼淳唧唧、日韩小字辈的劲爆热舞、台湾小男生们的清亮细嗓……等等之类。从影视堆里层出不穷的帅哥酷哥们,到歌坛舞台上诸多实力派、偶象派,女人们早已开始正大光明地消费男色。只不过,与过去女子的“一哭、二闹、三上吊”不同,流行的男色时尚是:“一哭二贱三变态”。除此之外,许多男人女人还纷纷在特色上下功夫,在网络上做文章,不够帅就丑,不够贫就不要脸。总之,一定要搞出自己的特色来。想想看,呵呵,还真是有些道理!

的确,自古以来谁说女子不“好色”?在现实生活中,每位婚过的女子,翻开自己的恋爱过程,必都是一篇风花雪月的情色故事。再看远古时代,从红拂夜奔、七仙女思凡到祝英台十八相送、白娘子水漫金山,从抛绣球选情郎到打擂台选女婿,古往今来多少佳人名媛,哪一位不都是可着劲儿地奔着“男色”而去的?歌德老先生曾笑容可掬地唱道:“少年男子哪个不钟情,年青女子哪个不怀春!”武则天也说:这男人有消遣的妓女,女人们也可以培养享乐的“面首”嘛。
听着这位朋友的高论,心下自是惭愧!偶辈不才,原一直把“男色”一词理解得实在肤浅。原来,“男色”不仅是鸭子的颜色,也是一个时代的颜色呢!

在偶的学生时代,不知有多少纯情的女追星一族,把琼瑶、亦舒、岑凯伦的小说当作现实生活的蓝本,令偶等男生谁不疼心疾首,忌星如仇?那些港台天王们的一笑一颦,始终都能牵动着她们敏感的神经,甚至刘德华、周华健等等明星的成功与失败,都是自己生活的全部。那可真是“生为天王生,死为天王死;天王冲我笑,疯掉也自豪”的一种崇拜境界。这难道不也是“男色”时尚的现实佐证?
再看看那些女性球迷,电视一开,眼睛却只在英格兰、意大利之间游动,你西班牙队、巴西队再怎么厉害,在人家眼中也只是狗屎一堆,谁让你们没有“贝克汉姆”呢。唉,又得提到贝克汉姆了!早就是孩他爹了,怎么那么多男女球迷还“小贝小贝”地叫得欢呢?尤其是那年他到北京,据说许多痴情女人前呼后拥、热泪狂下不说,一些媒体也跟着后面 “小贝小贝”地一起喊着,整得怪亲热的样子,害得偶身上掉下一地鸡皮疙瘩。

不过,偶也算是会自我安慰的。因为既然 “男色”也可作为一种消费品,那注定也该是一种易耗品吧。果不其然,据称是被全世界2/3女性热恋着的那个贝克汉姆,同时也被《时代周刊》评为过最不受欢迎的人物。我想这应该是有道理的,出镜多了,再热情的观众也该有“审美疲倦”的时候吧?
江山代有人才出啊,要不然,如果就让那个“贝克汉姆”们数十年如一日地享尽青眼,那让后边排成长队的“消费品”们怎么活呀?
进入“男色时代”,我们就该适应时代了!据偶了解,在“男色”时代最强的一句口号就是:男人不坏,女人不爱。哈哈,这真是一语道破天机!
因为,这女人与男人终是不同的。不论丑俊,够“坏”即可。记得博友老牛曾给我讲过一个二十一世纪“好男人”的标准:矮个秃顶罗圈腿。这话意思我明白,就是小个子男人是浓缩的精华,没毛的男人大都是聪明透了顶,而丑的男人让人放心。不过,这话我想女人们可不一定认同,试想如果那个贝克汉姆也是“矮个秃顶罗圈腿”的话,女人们还不一个个找你急?所以,我坚信男人除了也要美色之外,更重要的是学“坏”。做不到贝克汉姆那样的坏,学学查尔斯、克林顿也行呀。

说到这里,我不由想起这么一段子:说是某公司男女两个同事一同到外地出差,可到宾馆时只有一张双人床了,两人无奈只好同居一榻了。女子就寝前,把被子隔在二人中间,说你晚上要是越过这道被子,你就是禽兽!那男子唯唯诺诺,小心应之。一夜相安无事。可次晨起来,女子挥手就是一记耳光:你真是个禽兽不如的家伙!……
笑话归笑话!不过,偶要是这个男人,不知是该做禽兽,还是禽兽不如?呵呵,这可真是个难题了。
笑谈了,笑谈了,偶虽然不够坏,可还是很温柔滴!哈哈。

(原创作品,请勿转摘!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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